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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伤保险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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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办理工伤保险手续时需要携带什么资料吗?具体程序如何?工伤保险认定申请期限是多少?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应申报的材料有哪些?审批得经过什么程序?下文将一一作出解释。

  一、办理工伤保险应提交的材料:

  《社会保险登记证》(未办证的除外)、《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参保单位登记表》、《参保人员登记表》、《职工工资花名册》、上年度《劳动统计年报表》及《财务统计年报表》,其中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的用人单位还应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社会保险费费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银行账号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

  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参保时,用人单位应出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填报《健康监护档案登记表》。

  二、工伤保险有关期限规定:

  1、事故报告:3个工作日,重大事故24小时内报告,同时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

  2、认定申请:单位申请:30日。个人或工会申请:1年。应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复印件、病情诊断证明、有关证件、考勤、证人证言、公示及安监、交警、卫生、司法等部门出具的可作为因工致伤(病)证明的材料。

  三、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工伤认定需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或《轻伤处理申请表》一式四份(需社保业务员签注是否参加工伤保险)。

  2、伤(病)情诊断证明及伤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现场目击证人的证明(证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名证明)。

  4、出勤或因公出差的有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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