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工伤保险 > 正文
 
如何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这篇文章对办理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何时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受工伤后如何进行理赔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摘要]这篇文章对办理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何时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受工伤后如何进行理赔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各类企业如何给职工上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有哪些?

凡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经工商登记注册各类企业,都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的部职工(包括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缴纳伤保险费。按照规定,只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的中驻津、外省市驻津、部队驻津单位及其职工,均在本市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在参加工伤保的同时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何时办理工伤保险登记?

已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到原办理登记的社保分中心办理工伤保险登记。2004年1月1日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在2004年1月30日前,向所在地社保分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在2004年1月1日后成立的用人单位应自依法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单位所在地社保分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按照用人单位全部参保职工缴费工资之和确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工资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当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2004年度为780元),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基数;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2004年度为3900元)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

如何申报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于每月的8日前,向所属社保分中心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经核准后在3日内以货币形式缴纳。缴费数额为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