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工伤保险 > 正文
 
福建省人社厅详解工伤保险政策 用人单位不缴费担责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后享受哪些待遇?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承担怎样的责任?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少?13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工伤保险条例》及福建省实施办法,举行了网上在线访谈。

  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后享受哪些待遇?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承担怎样的责任?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少?13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工伤保险条例》及福建省实施办法,举行了网上在线访谈。

  老工伤人员的概念及待遇

  问:我省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已将国有集体企业的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什么是老工伤人员?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后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为了明确界限,全国已统一将《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之前发生工伤,所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后,没有将其待遇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工伤职工,称为老工伤人员。

  经审核确认的老工伤人员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为: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配置伤残辅助器具费、工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旧伤复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

  工伤保险实行无责任补偿

  问:如何理解工伤保险实行无责任补偿原则?

  答:无责任补偿原则也称为无过补偿原则。主要是指职业伤害责任无论是在本人、雇主还是在第三者,受伤害者均应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实行无责任补偿原则,是社会工伤保险区别于雇主责任保险的主要标准。在雇主责任保险制度下,如果工伤雇员负有事故责任,而雇主不负事故责任的,受伤者得不到补偿。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