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申曙光表示,精算是保险生存的基础,若没有精算,大病保险制度前景难言乐观。他建议,要根据精算原理,结合各地能达到的筹资水平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实现匹配。他同时建议:“险企不能盲目竞争,否则,大病保险市场会被破坏掉,正如医疗责任保险的命运。”
与此同时,政府必须对保险公司建立起一套以服务质量为核心的考核机制。政府向保险公司购买大病保险,保险公司的服务是否到位、管理是否科学、是否采取积极措施提高效率,这些都需要考量。否则,在“保本微利”原则下,保险公司无疑将失去降本增效的动力。
为了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也有学者提出,在一个地方可以选择多于一家的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业务,根据他们的服务质量由参保人自己选择在哪家公司投保。目前,四川省、陕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地方都规定,原则上一个地区只由一家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吉林省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则由医保机构承办,参合农民大病保险则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
中药泡脚——也走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要走远,医疗风险管控是关键。
一位长期从事健康险业务的专家表示,大病保险参与主体多,风险影响因素复杂。在政府医保部门、保险公司、参保人和医疗机构之间,很容易产生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由此产生的逆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突出,医疗风险管控难度大。在我国现行医疗卫生体制环境下,医院处于强势地位,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过度医疗等问题比较突出,不合理赔付风险高。“大病保险制度的推进,离不开公立医院改革的深化,否则,不合理医疗费用将拖垮业务承办方。”上述国务院医改办官员表示。
在日渐趋于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下,医疗机构有过度医疗的动力,同时群众看病的需求将进一步释放。并且,大病保险的“大病”界定标准是医疗费用的支出金额,在这样的情况下,部分人连中药泡脚的钱都能通过大病保险报销,还有部分无须住院的人假住院,套取医保资金,这些人白天“住院”应对检查,晚上就回家睡觉,医院床位就空着。
一位保险监管部门的负责人直言:“此前,有保险公司发现了医疗机构过度医疗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反映,得到的答复是‘这个医院是我朋友开的,那是我哥们儿开的,算了吧。’如此,不仅影响了大病保险的健康经营,也会影响保险公司的专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