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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试点推行新农合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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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8月8日,南京江宁区卫生局和国寿江宁支公司联合举行2013年上半年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理赔兑现仪式,该区519名新农合参保大病患者获得了186万元的理赔款。

  江宁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主任王心亮透露,为了更大程度地为农民减轻经济负担,江宁区实行大病保险基金统筹,按照参合农民每人20元的标准,全区的筹资总额为800万元。

  江苏省在完善新农合保障制度基础上,积极推进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丰富医疗保障层次,着力减轻农村居民患大病的医疗费用负担。

  新农合+大病保险

  解决农民看病贵

  江宁区江宁街道司家社区胡兴忠的妻子经医院检查确诊患肺癌晚期,当年治疗费用为10万多元,新农合报销6万多元,2012年治疗费用为11万多元,新农合报销7万多元。今年上半年,治疗费达到9万多元,新农合报销6万多元,大病补充医疗再赔付医疗费用10700元,极大地缓解了家庭经济压力。

  新农合大病保险全面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招标确定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江苏保监局结合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申报情况,对申报单位的条件进行了严格审核,分两次确定了18家具备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名单。

  不同于传统新农合的是,这种大病保险是通过政府出资在中国人寿(601628)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运作,中国人寿的加入,让患者可以享受到更宽泛的医药费用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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