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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互助罪与罚:始终在合法与非法之间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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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尽管网络互助平台互助资金及沉淀资金持续增加,甚至伴随资本大举介入,但各平台的盈利模式并未随之形成,有的平台甚至是在“烧钱赚吆喝”。
 
  “当前,政府已经认可了众筹和P2P模式,网络互助平台如加以正确引导,完全可以成为金融保险创新领域的全新典范。”叶奋告诉《法人》记者。
 
  需要强调的是,互助并不是慈善,慈善是无偿捐赠,而互助是没事时帮助别人,有事时别人帮助自己,是一种权利与义务并存的模式。
 
  “其实在农村,很早之前就有互助社。在一些大型的企业,也有员工互助,互助并不是一件很新奇的事情。只不过,网络互助平台出现之后,利用互联网技术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平台只是提供一种IT技术,以及更加合理的保障方案。”林海表示,中国人普遍存在风险意识低、突遇大病没有救命钱的情况,特别对穷人而言,更是如此。这也是互助平台发展的原因。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的完善度和成熟度仍很欠缺,而用户的保障意识也普遍比较薄弱。由此导致因病致贫、重病难医等现象十分普遍。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经常可以看到一些重病患者发布的求助信息,更多人则由家庭默默承担巨额的医疗压力。
 
  “我就在想,如果互助早些出现、早些普及,这些焦头烂额的事就可以少很多。”林海说,互助平台的创业者们也是抱着这样的初心:让中国家庭可以不失尊严地受到帮助,患病有钱治,患病不揪心。这,是他们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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