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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附加鸿利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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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作为纯保障型产品,重疾险已经成为消费者接受度最高的保险产品之一,也是各家保险公司的销售重点。那么,如何选择合适的产品呢?以下是具体的一款产品介绍。

  产品名称  平安附加鸿利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公司  平安保险

  险种类别  健康保险 

  适合年龄  |20岁以下|20-30|30-40|40-50

  缴费方式  |年交

  保险期限  1年

  保险责任 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等待期:从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90天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 一类重大疾病 ”或“ 二类重大疾病 ”,(二)因导致“一类重大疾病”或“二类重大疾病”的相关疾病就诊,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退还未满期净保费,本附加险合同终止。这9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 意外伤害发生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无等待期。

  2、 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经 医院诊断初次发生“一类重大疾病”,我们按照保险金额的80%给付“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只给付1次。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二类重大疾病”,我们按照保险金额的 20%给付“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只给付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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