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家里有退休老人吗?快到社区办理2012年度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吧!如果逾期未曾办理认证手续,人社部门将会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暂停发放您的养老金,直至补办资格认证手续后,方能恢复发放。
近日,记者从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此次认证的对象为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市属企业及个体离退休(退职)人员、参加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领取待遇人员、参加统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及企业办中小学教师在市人社局领取养老金人员。
据了解,相关认证工作已于日前展开,80岁(含)以上退休老人的认证期、参加统筹城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认证期已结束;70岁(含)至79岁退休老人的认证时间从7月1日起,至8月30日结束;70岁以下退休老人的认证时间从9月1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凡符合以上条件的离退休人员请在规定时限内,尽快到所居住的社区、街道办事处办理认证手续。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管科科长夏萍介绍,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是防止冒领、虚领养老金的一项有效措施,对没有提供有效生存证明的,将予以停发基本养老金。“有些离退休人员已经去世,其家属或相关部门未及时进行申报,仍在领取养老金,造成了养老金的流失。”
据悉,凡居住在本市的离退休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退休证、户口本、养老金发放存折等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街道、社区、乡镇办理资格认证手续,经街道、社区核实确认后签字盖章即可;对于年龄较大、体弱多病不能前来自行办理认证手续的,其亲属可以到居住地社区说明情况,由社区工作人员提供上门服务,为其办理资格认证相关手续。
对于由市社保局发放养老保险待遇、但现居住在外地的离退休人员,考虑到他们来往不方便,市社保局采取表格认证的方式进行认证。由市社保局向其现居住地寄发《协助认证函》、《异地居住离退休(退职)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查认证表》和《致异地居住离退休老同志的一封信》,被认证人员按规定填写好相关表格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此表邮寄回市社保局即可。对于在规定限期内没有收到离退休人员认证表的,市社保局将从次月起暂停发放养老金,并再次向离退休人员发函催办认证手续。若经审核确认离退休人员不具有领取养老金资格的,或发生失踪、被判刑收监等情形的,市社保局将按有关规定,分别做出待遇终止、停发、恢复发放养老金和补发的处理。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