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公布后,使用行业统一定义的各项工作完成。该规范也是我国针对重疾险建立的第一个行业规范性操作指南。
6种主要疾病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规范》内容
25种疾病“步调一致”
此次出台的《规范》使25种最常见疾病的定义有了统一标准。记者看到,《规范》对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
重疾险须包括6种疾病
《规范》要求今后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必须包括这2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6种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其余的19种为选择疾病——一旦包含以上疾病就必须采用《规范》中的定义。
《规范》解读
问题1新重疾险价格是否提高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多数受访者认为各保险公司的成本会因此而增加,那么这是否会影响到重疾险新产品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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