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六年后,她患了肾炎,无法生育。夫妻两人决定离婚,却为房屋等婚后财产如何分割闹上了法庭,医疗保险理赔金的权属问题更是成了他们争论的焦点。治疗时的费用夫妻共同承担,离婚了,因病取得的保险理赔金该如何分配?近日,在宁波北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案件调解。
小马和阿金是大学同学,两人上学时便确立了恋爱关系,毕业后双双来到北仑,进了同一家公司工作。六年前,两人登记结婚,这段圆满的感情着实令人羡慕不已。
天有不测风云。去年,小马被查出患有肾炎,需要进行肾移植手术。年底,经历了保守治疗、透析治疗等一系列复杂治疗过程后,小马成功进行了手术,从她的母亲处获得了一个宝贵的肾脏。
这场疾病所带来的经济负担和感情伤害都让人有些难以应对,术后半年,两人的婚姻就基本算是走到了尽头。两人婚后未生育,因此离婚的矛盾便主要集中在夫妻财产的分割上。
针对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两人并无太大争议。争论的焦点,渐渐汇集在了保险理赔金上。原来,小马和阿金所在的公司为每名员工参保了人身综合意外保险,对员工的意外身故、疾病身故、重大疾病等项目进行投保。手术后,小马因此取得了该项人身综合意外保险中的重大疾病责任险理赔金,金额达10万元整。
阿金认为,婚姻法对“夫妻一方的财产”的规定情形中,并未明确包含保险理赔金这一内容,理赔金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各半分割。他认为,重大疾病责任险理赔金的用途,应该是用于保险人支付因疾病和疾病状态或手术治疗所花费的高额医疗费用、为被保险人在患病后提供经济保障,尽可能避免被保险人的家庭陷入经济困境的。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