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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元健康保险隐藏巨大灰色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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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享受更优质的医疗健康保障不仅成为各消费者优先考虑的问题,也成为各家保险公司集中关注的市场焦点。专家表示,两元健康保险隐藏巨大灰色利益链。

  该工作人员以“只是个工作人员,具体要请示领导”为由,请《保险中介》杂志记者留下电话。半小时后,《保险中介》杂志记者的手机接到了该公司的电话,一位姓黄的、自称是珠海大地公司的负责人回到了记者的有关问题。他说:由于珠海大地在拱北车站没有实现实名制,所以被保险人的相关信息为空。对于这个问题,记者又问,其他汽车站都是在实现刷身份证的做法,为什么你们公司没有实现呢?黄姓领导回到是:我们正在研究这个做法。至于保费的确定是根据分公司的要求确定,珠海公司无权确定。

  对于关键的能不能赔付的问题,该领导信誓旦旦地回答:“肯定能赔付!”《保险中介》杂志记者追问:“如果在乘车过程中,乘客把保险凭证弄丢了,公司会不会认账,特别是在保险凭证没有进入核心业务系统时?”对方的回答是:“没有凭证就没有办法赔付。我们只认凭证。”《保险中介》杂志记者继续追问:“难道你们手中没有存根吗?”他回答说“这是电脑打印的票价。”

  这位负责人要求《保险中介》杂志记者将图一的复印件传真给他,以便证实凭证的真伪。

  根据两张保单凭证上所留的网站,《保险中介》杂志记者特意上去查证了一番,结果很显然是让人失望的,在大地财产保险公司和太平洋公司的网站上根本查不到相关结果。查不到相关结果就意味着这两张保险凭证没有进行保险公司的核心业务系统,故而正如大地珠海公司那位领导所说根本没办法进行赔付。

  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人士认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般为一式两份或者一式多份,投保人如果把保险合同给丢失了,应该还有一份或者多份在保险人手中,从法律的角度上讲作为保险人应该按要求做出理赔。

  早在2009年1月29日,中国保监会就发布《关于停止以撕票方式经营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求,从2009年3月1日起,各保险公司一律停止以撕票方式经营短期意外伤害保险。

  《通知》给“撕票方式经营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做了一个明确的定义。“撕票方式经营短期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责任等内容固定,且印刷在撕票式保险凭证上,无保险人及被保险人姓名和证件号码,销售时未电脑联网出单、保单原始信息未能实时进入保险公司核心业务系统的经营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保险凭证中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责任等内容固定,无保险人及被保险人姓名和证件号码为空缺,符合文件规定的要求,只有电脑联网部分不属于。传统的撕票式短期意外险是印刷品后加盖各保险公司的公章,不是用电脑机打的。

  这份凭证属于保监会所规定的“撕票式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吗?既然属于撕票式的范围,为何没有被清理?如果不是撕票式,为什么网上查不到,也没有进入核心业务系统?保险公司的行为是不是在打擦边球?

  “投保人申明”的玄机

  在《保险中介》杂志记者取得的几分乘意险保单中,各家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申明是各式各样的。

  在前文提到的中国大地财产保险珠海公司销售保单上,申明是这样的:1.任一时刻,无论被保险人持几分《大地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单》,本公司对同一被保险人根据《大地行乘客意外伤害保险条例》承担的意外伤害保险金给付责任以十万元人民币为上限,超过部分无效。2.未成年被保险人的累积身故金额不超过5万元(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不超过10万元)。

  图二太平洋产险青山支公司所销售保单上,则特别约定为:“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保一份,超出部分无效。”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的一张保单上特别提示:“每一被保险人最多可投保5份,超出部分无效。”太平洋保险苏州公司销售的保单上,则注明 “本保险限购1份,超过部分无效。”在太平洋公司南阳支公司的一张保单上,干脆什么都没有。

  都是乘意险,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呢?太平洋公司规定是限购一份,其他公司则最多五份。五份是否为乘意险的最高限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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