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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2年“一老一小”参保缴费不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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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明天起,2012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办理。“一老一小”、无业居民个人缴费不涨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2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细则,其中明确老人和无业居民须选1家社区医院,并有六类免费参保人群需验审资格。

  明天起,2012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办理。“一老一小”、无业居民个人缴费不涨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2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细则,其中明确老人和无业居民须选1家社区医院,并有六类免费参保人群需验审资格。

  同时提醒市民,办理参保缴费应在今年11月20日前完成,以免耽误2012年看病报销。

  缴费标准

  三类人群个人缴费不涨价

  据市人力社保局介绍,2012年度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不变。其中,城镇老年人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00元;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100元;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600元,残疾的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00元。

  按照现行享受待遇的标准,城镇老年人、学生儿童和无业居民门诊报销起付标准统一为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2000元。

  定点医院

  老人和无业居民须选1家社区医院

  按照城镇老年人和无业居民实行社区首诊制度要求,老年人和无业居民看病就医需先到社区医院就诊。为此,这两类人群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中,应包括1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特别提醒,为保证参保人员明年1月1日起享受门诊报销待遇,老人和无业居民没有选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应在今年12月20日前到街道或乡镇社保所办理选择、变更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手续。

  疑难重症患者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能满足基本治疗需求时,参保人员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具的转诊证明,转往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及医疗保险A类医院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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