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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嘉兴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报销比例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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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嘉兴市推出《2012年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在人均筹资标准、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住院补偿线、重大疾病的保障等方面均作了提升和调整。其中,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以上,门诊费用报销比例达到30%以上,住院补偿线提高到12万元。

  根据卫生部要求,在全面推广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的基础上,从2012年起,全嘉兴市选择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宫颈癌、乳腺癌、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6个病种,纳入重大疾病保障救治病种范围。重大疾病救治资金由财政另行单独安排。

  在特殊病种门诊费用报销方面,新政策在2011年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血透、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和重性精神病7个病种的基础上,还增加了儿童孤独症、肺结核病辅助治疗(国家免费抗结核病药物治疗除外)、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国家规定的免费抗病毒治疗除外)等3种疾病的门诊补偿,共10种。

  此外,嘉兴市积极探索商业保险参与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市本级2012年从合作医疗资金中提取人均10至15元,通过商业保险,对年度内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住院医疗费用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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