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人员是企业的灵魂、是关键。采取措施,使高管人员重视整治销售误导行为至关重要。就此种违法行为而处罚高管人员,必须注意符合以下条件:其直接布置、批准、组织、指使从事该违法行为;其不落实制止销售误导的有关规定,有意纵容、放任该违法行为;其得知该违法行为后,不制止,不处理。由于这类违法行为具有分散性、多样性、流动性、多发性等特点,在现阶段,此类违法行为具有一定客观性和必然性。我们现实的执法目标,是在违法数量上减少、违法程度上减轻。故因此类违法行为处罚高管人员应当慎重。如果赋予高管人员过多的责任,其将难负重任,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关于对直接责任人的处罚
鉴于销售误导属一般违法行为,处罚直接责任人时,应当具体分析其主观上的故意和过失,初次违法或多次违法,通常适用警告或罚款,慎用取消从业资格。
对财险的理财产品适用对人身销售误导行为的有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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