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深度评论 > 正文
对人身保险销售误导的法律分析及处罚适用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中国保监会最近提出,要把治理人身保险中销售误导作为近期工作重点,加大查处力度,并着手建立长效机制。本文仅从法律角度,针对目前的实际情况,就人身保险中销售误导的概念、行为认定、处罚适用等问题进行探讨。
  关于对高管人员的处罚

  高管人员是企业的灵魂、是关键。采取措施,使高管人员重视整治销售误导行为至关重要。就此种违法行为而处罚高管人员,必须注意符合以下条件:其直接布置、批准、组织、指使从事该违法行为;其不落实制止销售误导的有关规定,有意纵容、放任该违法行为;其得知该违法行为后,不制止,不处理。由于这类违法行为具有分散性、多样性、流动性、多发性等特点,在现阶段,此类违法行为具有一定客观性和必然性。我们现实的执法目标,是在违法数量上减少、违法程度上减轻。故因此类违法行为处罚高管人员应当慎重。如果赋予高管人员过多的责任,其将难负重任,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关于对直接责任人的处罚

  鉴于销售误导属一般违法行为,处罚直接责任人时,应当具体分析其主观上的故意和过失,初次违法或多次违法,通常适用警告或罚款,慎用取消从业资格。

  对财险的理财产品适用对人身销售误导行为的有关法律规定。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