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份提示书上的内容,倒是非常实用而全面的。不良代理人可能出现的很多带有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行为,保监会都已经在此文中作了提示和指导,下面将就该文件作简要解读,以作提示,希望能引起各位投保人的注意。?????比如,其中第二条:“请您根据实际保险需求和支付能力选择人身保险产品。”为什么很多人退保?主要原因无非就是上面的两个:要么是买了不适合自己保障需求的保险,要么是买了不适合自己经济实力的保险。????
再如第三条,“请您详细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这不是空话,“请您不要将保险产品的广告、公告、招贴画等宣传材料视同为保险合同,应当要求公司销售人员向您提供相关保险产品的条款。请您认真阅读条款内容,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和特别约定、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申请赔款的手续、退保的规定等内容”。????又如第十一条,在保险公司客户回访过程中请您再次确认有关信息。保险公司的电话回访不是作秀,请投保人认真对待。在今后的纠纷维权过程中,电话回访录音是最直接有效的证据。??点评
看看,只要花费5~10分钟,真正仔细阅读《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上的十二条,我们对这组文章中有关人身险的内容部分也就基本能把握了!
肆“停售”产品不一定合算
即将停售、限额限量销售的保险产品,大多不外乎三种原因,其中只有一部分是因为精算假设纰漏等原因导致对消费者有利而保险公司“亏本”的“好产品”。其余原因要么是即将不符合监管规范,要么是保险公司的产品结构调整等。
案例
“这款保险产品马上就要停售了!这款产品从合同生效第二年就开始按保险金额的10%每年发放生存金。根据保监会最新规定,首次给客户的生存金要在3年以后,所以公司要停售这一产品。如果现在不买,新推出的产品就没有这么高的收益和保障了。”四川的卢女士近日接到一位熟悉的代理人电话,向她极力推荐公司即将停售的一款产品,“而且‘三八’妇女节就要到了,现在买这款产品还送节日礼物哦。”
分析
的确,在近期比较集中的产品停售中,营销员提及最多的噱头是“保监会叫停快返险”。2012年1月15日,保监会下发《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开发的两全保险首次给付生存保险金应当在保单生效满3年之后,保险期限不得少于5年。于是,近期不断有保险公司的寿险产品传出将于3月底停售。公司涉及寿险行业几大巨头,地区覆盖广东、山东、福建、贵州、黑龙江、辽宁等十几个省份。
但代理人没有告诉卢女士的是,保监会此次《管理办法》并没有强制叫停规定政策出台前的产品。而且,“三八”节促销活动期间,该保险公司上调了代理人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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