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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新旧规定对比 哪些情况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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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务院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引发了热议,不少网友希望了解更多修改后的条例草案内容和相关解读。原来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改由基金支付。

  看看这些情况算不算工伤?

  1。因工受伤,但单位未办工伤保险    判断:算,费用由单位支付

  依据:草案第十三条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职工支付费用。”

  2。工作时突发疾病死亡   判断:算

  依据:草案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3。职工因工作患瘟疫     判断:算

  依据:草案第十条第四款规定:“由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视同工伤。”

  4。在单位食堂用餐食物中毒   判断:算

  依据:草案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在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视同工伤。”

  5。白领伏案工作落下颈椎腰椎病      判断:目前还不算

  依据:据国家有关职业病诊断机构解释,受到国家经济承受能力等的约束,颈椎腰椎病、肩周炎和高血压等病种目前尚未被正式列入我国115种法定职业病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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