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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附加世纪赢家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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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摘要】平安附加世纪赢家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即保大病,又有投资、教育方面的保障,深受消费者喜爱。下面介绍这款产品的相关条款,为消费者投保做一个参考。

【摘要】平安附加世纪赢家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即保大病,又有投资、教育方面的保障,深受消费者喜爱。下面介绍这款产品的相关条款,为消费者投保做一个参考。

(平保寿发[2008]53 号,2008 年5 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订立

“平安附加世纪赢家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险合同”)
由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投保人提出申请,经我们同意而订立。
 
1.2 合同生效

如果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同时投保,本附加险合同的生效日与主险合同相同。
如果您在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本附加险合同,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日以批注所载的日期为准。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单周年日同主险合同的保单周年日。

1.3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附加险合同次日起,有10天的犹豫期。在此期间您可以认真审视本附加险合同,若您在此期间提出解除合同,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

,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身份证明。自您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本附加险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若主险合同继续有效,我们会在收到解除本附加险合同申请书之日将已收取的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障成本无息退还至主险合同保单价值,主险合

同保单价值按退还的金额等额增加。

1.4 保险期间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日起至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1)基本保险金额
  
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2)保险金额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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