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个人账户可支付子女普通门诊费
少儿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之后,如果其父母的个人账户积累额达到1个月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可以支付其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子女的门诊医疗费用。这就意味着参保少儿在看普通门诊的时候,可以使用自己的社会保障卡在绑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按住院医保的门诊待遇规定支付医疗费用;也可以使用父母的个人账户看病,看病时要提供父母的社会保障卡,少儿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将会从父母的个人账户里支付,不会占用少儿本人的门诊统筹基金。
参保少儿到外地住院也可报销
以前少儿医保参保人自行转诊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纳入住院医保后,参保少儿没有办理转诊手续,到外地医院住院发生了医疗费用,可以报销,但报销的比例要按照规定降低。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到市社会保险机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申请报销,但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到国内我市社会保险机构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申请报销,但报销比例降低4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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