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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新一轮医保缴费期为8、9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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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烟台新一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缴费工作将正式启动,其缴费期为8、9月份,已参保居民在集中缴费期未缴费的,以后参保时要补缴应由个人缴纳的保险费,从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今年8月份起,烟台新一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缴费工作将正式启动。
 
    缴费标准:未成年普通居民40元,低保、重残人员10元,“三无人员”5元;成年普通居民280元,低保、重残人员36元,“三无人员”18元;老年普通居民150元,低保、重残人员36元,“三无人员”18元。
 
    根据规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按年度一次性缴纳,每年的8月1日至9月30日为集中缴费期。医疗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
 
    新一轮城居医保集中缴费期为8、9月份,具体缴费时间可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机构咨询。已参保居民在集中缴费期未缴费的,以后参保时要补缴应由个人缴纳的保险费,从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规定,原在学校参加城居医保的中小学校学生及原在街道办事处参保今年新入学的学生,在开学后由学校统一办理缴费。今年高中毕业考入大学的学生由所在大学统一办理缴费,未考入大学的学生且未参加工作的于9月下旬到户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机构办理缴费。
 
    新参保居民到户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机构参保缴费,新参保居民在本缴费年度以前已符合参保条件而未参保的,在缴费时需补缴符合参保条件以后月份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
 
    已经参保的居民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办事处的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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