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救助:让困难人群看到生活阳光
湖南长沙市农村的村民杜京原本家里就很拮据,几年来还不幸接连遭遇疾病和车祸,生活陷入困境。当地政府得知后,即上门给他办理低保手续。几百元的低保补助是实实在在的“雪中送炭”。
2008年,有更多像杜京这样处在生活边缘的困难群体得到了救助:低收入者获得低保,五保户得到供养,受灾者得到救济……不单如此,政府还确保这条最低生活保障线“只涨不跌”。
2008年,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在1月份和7月份两次提高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15元。
目前,全国平均低保标准已有208元,比去年底增加26元。2008年中央财政用于补助地方的城市低保资金达到266亿元,比2007年增加了106亿元。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还介绍,作为困难群众“救命钱”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在保障困难群众温饱的同时,也已全部转化为困难群众的生活消费。各级财政投入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将直接拉动消费。
就业援助:让失业人员实现自我脱困
为促进困难人群的就业,消除困难家庭“零就业”,各级、各地政府在2008年想尽了办法。比如,陕西扣减了地震重灾区失业职工经营个体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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