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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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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无论是医疗保险,还是工伤和生育保险,都与每一个人看病就医息息相关。昨天,市人力社保局对外发布《2010年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本次调整的原则是甲类药品不调整,乙类药品只增不减,并向社会公示。

[摘要]:无论是医疗保险,还是工伤和生育保险,都与每一个人看病就医息息相关。昨天,市人力社保局对外发布《2010年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本次调整的原则是甲类药品不调整,乙类药品只增不减,并向社会公示。

乙类药品只增不减

“甲类药品按国家规定不再进行调整。”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底,乙类药品按国家规定调整品种为243个。

但是,这不能满足参保人员用药的需求。因此,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用药需求,本次调整按照只增不减的原则进行增补。

据了解,“调整方案”明确,调入药品的范围包括基层医疗机构广泛使用、价格偏低、疗效较好的品种;适应我市医疗保障需求和临床用药习惯的品种。

工伤、生育保险特殊需要药品;2005年我市药品目录调整后已经纳入我市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但本次国家调整时未增补进入国家《药品目录》的品种。重点考虑评审专家建议增补的药品,优先选择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品种。

美容减肥药等类别不调入

“调整方案”规定,不予调入的药品包括营养滋补药、美容减肥药、解酒药、性功能增强药、治疗不育症等类别。

有严重不良反应、安全性较差、易滥用的药品;含有珍稀动植物的中成药;价格较贵,非临床必需的药品。该负责人还说,对国家《药品目录》规定的药品限定支付范围,原则上不再调整。

欢迎市民提意见和建议

该负责人还称,对我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进行调整,是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将在6月30日前完成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药品数据库的更新工作,7月份正式开始执行使用。

从即日起至12日,欢迎市民和医疗机构、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就此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建议邮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13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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