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控制型企业年金很容易成为制造政绩的牺牲品
建立企业年金的唯一目标是为退休收入的多元化和收益最大化服务的,没有第二个目标;服务对象是受益人,也没有第二个对象。所以,建立企业年金的目标和服务对象是非常明确的,它决定了退休资产的安全性必然要成为企业年金治理的第一要求。
但在政府控制型基金中,政府的目标很容易被部分地方官员人格化,在“为国民经济服务”的口号下,企业年金可以成为地方政府个别腐败官员挪用和利益输送的一个“掩护”,企业年金就可成为制造政绩和推动DGP的一个牺牲品。
地方保护主义泛滥和部门利益至上,是我们最常见的错误政绩观和以物为中心GDP观的一种翻版。地方公权利用立法手段实施保护主义,与中央政府的某些政策规定相抵触时打“擦边球”,这也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于是,为了达到上述政绩目标或政绩表现,投资策略就容易成为一个附属品,甚至动用地方立法机构专门为之立法,将资金风险的后患留给后人,将“政绩”留给自己。
这样的案例,即使在美国也比比皆是。例如,在美国就有18个州立法规定养老基金允许用于政治目的的“社会投资”。再例如,在1992年克林顿竞选时,就曾表示一定要“重建美国基金”,打开地方公共养老基金这个“蜜罐”的盖子,承诺当选之后敦促有关方面发挥政府的影响力,促进其对各州的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巨额投资,这即可扩大包括公共住宅在内的公共物品的建设规模,解决一系列社会支出项目的资金问题,又可创造就业机会,提高选民的支持率。他上台之后果然如此,劳工部改变了传统的以基金受益人回报率最大化为唯一目标的基金投资战略,加入了第二个目标,其目的正是为了达到建筑公共住宅、创造就业机会的政治目的,以拉拢选民。
美国加州为扩大其对企业年金的控制,州长上任伊始就让“加州公务员退休制度”基金(CalPERS)对该州单亲家庭住宅进行投资,旨在“刺激加州经济发展”,但该基金理事会官员表示反对,认为这是政治压力的结果,该州的财政局长立即由此得知此事予以干预,这场灾难才得以避免。
政府控制型企业年金投资收益率要低于私人部门
凡是政府控制型企业年金,其收益率一般都低于私人养老金的投资回报率,并且,失败的项目较多,投资决策失误较多,资金损失较多,这“一低三多”甚至成为一个规律。政府控制型企业年金的收益情况,之所以不如市场管理型法人治理的养老基金,主要原因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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