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欠费,需清欠后方可办理。
株洲退休人员死亡待遇领取办理指南:
条件
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提供资料
领取丧葬补助金需提供:
1、离退休人员死亡火化证明(如属土葬的需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销户证明原件)
2、单位财务往来结算收据或参保人员家属的指定银行存折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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