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女士觉得很冤,要求和当时接待自己的业务人员对质。对方却表示当时的业务员已经不在阳光保险公司上班了,但会帮忙去核实。
周女士始终没有得到答复,几天之后,周女士再次致电阳光保险公司,另一位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答复周女士:“当时受理的业务人员是他们那里最好的,在二年内从来都没有客户投诉过,因此不可能存在误导。”周女士表示该公司竟然用这样的理由来推脱责任,让自己很失望。一位工作人员说该业务人员已经离职,另一位工作人员说没有离职,当时的业务人员到底有没有离职?周女士表示怀疑。
周女士认为该公司不值得信任,员工的不诚实,公司的不负责,让她很失望。她希望相关监督部门能帮忙督促处理,也希望通过媒体向公司要求一个合理的解释,并退还全额本金。
周女士也向保监部门投诉过,苦于没有证据证明业务人员当时的说法而无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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