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故还好处理,大事故旅行社也承担不起,往往导致游客矛盾激化。”苏亚中说。有的事故很难界定责任。过去,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需要认定责任,由责任方赔偿后再交由保险公司处理,往往责任难分,而且要等法院判决后才能赔付,寻找票据等加上空间距离特别费时费力。如今,因承保保险公司垫付的全额资金能一次到位,游客在旅途中受伤后能够得到及时救援和较高赔付。
2010年2月,一名游客在丽江玉龙雪山旅游途中猝死,按以前标准最多赔付5万元。经旅游局和救援中心协调启动全省统保,最后赔付了30万元,此案属统保后的第一个死亡事件,也是在丽江开展旅游以来获得最高赔付的自然死亡案例。今年2月,一位游客在西双版纳森林公园游玩时从吊桥摔下身亡,算是景区责任,救援中心介入后很快处理完毕。4月18日,一个旅游车在大理境内侧翻,7人受伤,经协调保险公司前期垫付资金17万元,这是第一起大宗垫付案件。
旅游安保救援机制仍需探索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云南旅游组合保险”效果明显,游客和旅行社、旅游车公司逐渐认同并接受。营销中,旅行社将组合保险作为“平安游云南”的卖点宣传并得到外省旅行社认同。数据显示,2010年1月1日至12月25日,云南参加统保的旅行社达377家,占全省旅行社总数的82%。2011年上半年,在网上运行的旅行社已达426家,参保旅行社比例为79%。截至今年6月25日,在网上投保的游客已达200多万人次,远超过去年全年的263万人次,约占全省旅行社接待总量的的80%。2011年,全省参保的旅游车已从去年的3023辆升至近4000辆。
“没事故当然皆大欢喜,万一出事故也能从容应对,云南旅游安全组合保险运行以来效果不错。”李荣说,他们接待的游客中每年参保人数超过10万人。跟他一样,云南一家旅游汽车公司负责人也认为,参加旅游安全组合保险后,到旅游旺季他们放心多了,就算不幸发生事故,救援中心能及时协助企业处理善后。
长期从事旅游法律纠纷处置的昆明中智法律事务所主任、昆明市旅游行业协会法律顾问赵凯律师介绍说,据处理旅游纠纷案件较集中的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相关人士反映,实行旅游组合保险后,旅游纠纷案件明显下降,2010年大约比往年少了60%。
实际上,旅行社和救援中心处理的小案件更多。3月25日,一游客在餐厅用餐时摔伤造成手臂骨折,救援保障中心人员与旅行社一起,同餐厅商谈,最终赔付5000元。
不过,苏亚中认为,旅游组合保险尚待改进和完善,其他省份是否适合推广还需仔细论证。而且,救援中心的人员、资金欠缺,组合保险的覆盖范围有限,目前主要是车企和旅行社加入,比如在景区摔伤就不好操作,他希望能把旅游六要素都包括进来。
“旅游安全不仅是游客的希望,也是旅游业界共同奋斗的目标。教训表明,道路管理方、驾驶人员和游客等都存在安全意识薄弱现象。”苏亚中说,保障旅游安全是长期工作,组合保险只能降低事故的影响,给受害者以经济补偿,并不能避免事故发生。今年上半年云南旅游行业发生的死亡事故已经超过去年全年的总和,“这更加说明旅游安全千万不敢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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