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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意外伤害最高赔偿金额均为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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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保障学生儿童安全,市财政全额拨付30多万元,为每位学生儿童支付4.8元意外伤害保费,其中,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和意外伤害残疾保险的最高赔偿金额均为10000元。

    记者昨天获悉,市财政全额拨付30多万元,为每位学生儿童支付4.8元意外伤害保费。这意味着市区7万多名学生儿童在参加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保险范围进一步扩大。

    市区学生儿童意外伤害补充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已参加市区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障的市区学校、幼儿园在册的学生儿童。保险责任分三类:意外伤害身故保险、意外伤害残疾保险、意外伤害门诊医疗保险。其中,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和意外伤害残疾保险的最高赔偿金额均为10000元。意外伤害门诊医疗保险的免赔额为50元,最高赔偿金额为6000元。

    承保公司中国人寿保险绍兴分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9月1日起到明年8月31日,当参保对象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时,均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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