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调整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还刚刚起步,离从根本上转变发展方式仍然任重道远。正因为寿险业结构调整是具有重大意义的行业发展指导思路,其本身就客观存在着艰巨性和长期性,笔者认为,对待其所显现出来的问题,更要小心应对,审慎把握。
(一)拓宽调整思想观念,科学推进结构调整
一年多的业务结构调整,多数寿险公司都把目光放在了产品调整和渠道调整上面。但是仅限于操作层面的调整是不够的,最根本的调整还应包括监管者、公司、消费者三方全方位多角度,尤其是在思想、观念、认识上的调整。
尤其作为结构调整的执行者,公司应当在结构调整过程中,树立科学的工作理念,充分考虑现实国情以及面临的经济形势,深入挖掘结构调整的本质,明晰结构调整工作的内涵和外延,综合把握结构调整的进度、质量,切实将调整结构同公司、产业发展思路结合起来。
(二)坚持调整中心思想,继续推进回归保障
寿险业务结构调整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应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不能指望一蹴而就,更不能“刮一阵风”,要长期不懈地坚持下去,切不可操之过急、事倍功半,同时,应警惕防范结构调整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新风险、新问题。
要针对不同保险公司的发展实际,控制好业务结构调整的节奏,要在发展中调整,在调整中发展,不能为调结构而调结构,影响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甚至产生风险问题;也不能为了追求增长速度,将调结构停滞下来,影响行业的发展质量和水平。
风险保障业务少,长期业务少,难以充分发挥保险业独有的财务稳定器功能和长期资金供给功能,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保险行业的要求,不利于保险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发展体现寿险核心价值的保障型、期缴型保险产品是大势所趋。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目前被压缩的是市场上现存的以投资功能为主、保障功能为点缀的保险产品,而这种产品一般又是期限短、趸缴的保险产品,具有实际保障功能又具有投资功能的产品是不在压缩范围之内的。回顾一下新型寿险产品引入的历史,它正是为了规避传统寿险业务中的利差损问题而出现的。如此看来,只要能够研发出合理的产品,在新型寿险产品上有优势的公司大可不必放弃这块业务,整个保险行业也不必放弃我国巨大的投资理财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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