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两全保险 > 正文
一险供“四金” 国寿福禄鑫尊“保小”更“保老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目前,家庭生活、子女教育、医疗养老等成本的不断攀升,而房地产的宏观调控与持续低迷的资本市场,让不少居民的资产严重缩水。时至年关,您的理财计划做好了吗?

  作为一大特色,福禄鑫尊为被保险人提供“四金”,即红利金、祝寿金、生存金和身故保险金。其中,红利金是指被保险人每年可以享受该产品的红利分配权;祝寿金,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若被保险人选择60岁领取祝寿金,就可以在60岁时,领回自己所交的全部保险费,实现保本返还。

  生存金,首先在祝寿金领取日前,被保险人生存每满三年,可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领取生存保险金,首次领取比例为15%,以后每次增加3%,比例最高为30%,更好地体现了抵御通货膨胀的理念。

  此外,保险公司还将在给付生存保险金的同时,按期交保费的2%进行增效返还。而对应的祝寿金领取日起,被保险人生存的,还可以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领取到生存保险金至身故。

  第四金为“身故保险金”,按照合同约定,客户祝寿金领取日前,未满十八周岁即身故的,返还所交保费(不计利息);十八周岁起至祝寿金领取日前身故的,返还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的105%;祝寿金领取日后身故时,返还基本保险金额与身故时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