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示例
30岁男性,投保《平安福寿两全保险(2004)》,20年交费,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交费期内附加基本保险金额10万的《平安附加残疾意外伤害保险》。
保费支出:
年交保险费4820元
基本保险利益: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保险期满仍生存,可领取10万元。
身故保障:
被保险人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年内疾病身故领取1.476万元;
被保险人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年后疾病身故,领取10万元。
附加保险利益:
意外残疾保险金:
交费期内,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造成的残疾,领取残疾保险金。(文章来源:平安人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