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收益=28800元(生存金1800元×16次)+20000元(65岁领取)+40000(80岁领取)+红利176000元=264800元
纯收益=264800元-交费50470元=214330元
投保范围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缴费方式
交付方式为年交。
交费期间
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十年两种。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生存保险金。
(2)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6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生存保险金。
2.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3.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红利事项:红利分配可选择现金领取或者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年利率每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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