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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度宁波市区居民医保15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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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宁波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进入了第5个年头,去年的参保率达到了97%以上,新的年度参保缴费工作即将陆续展开。
  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市区非农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婴幼儿及其他未入学的未成年人。宁波市农业户籍人口中的被征地人员、土地流转人员可按上述4类人员分类,由个人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第二类是市区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技校、中学(含职业中学)、小学在册就读的学生,对各类学生不限户籍,但不包括在职就读的学生,其中今年即将毕业的高中毕业班学生、高等院校即将毕业的学生不再通过目前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续保)手续。

  宁波市户籍的二级及以上残疾人、低保对象、社会扶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个人缴费部分可享受财政全额补助,以参保(续保)缴费期内身份为准。

  什么时候参保?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婴幼儿及其他未成年人请于5月15日至6月30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站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市区各类中小学、高等院校学生通过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

  有两种特殊情况特别容易错过参保:

  户籍地和居住地分离的居民。这类居民由于搬迁等原因,离开了户籍地,导致各街道(乡镇)难以落实人员,所以,请这类居民别忘记回到户籍地办好参保(续保)手续。

  新生婴儿。市区非农户籍的新生婴儿自出生开始就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但需要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监护人可在其出生的次月起,在3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区级医保中心补办参保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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