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政策:三大变化
问:为什么要取消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政策?
答:为了确保农民工和城镇职工一样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将原参加农民工大病住院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统一纳入到职工医疗保险。
问:对非杭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参加医保有何规定?
答:现行《办法》规定,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随父母一方在杭读书或随父母一方在杭居住的学龄前儿童,可按规定参加少儿医疗保险,但目前各统筹地对学龄前儿童设置的参保条件不尽相同。为统一各统筹地的政策,新修订的《办法》对学龄前儿童的参保政策统一调整为其父母一方参加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3年的,其学龄前儿童可参加医保。该规定将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
问: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医保有何规定?
答:根据新修订《办法》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参加职工医保,并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其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职工医保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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