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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人力社保局详解“新医保”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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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实施细则规定的少儿医保和大学生医保筹资和待遇标准,从2014年9月1日起执行。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五大变化

  一是新增城乡居民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的规定。

  对全市各统筹地区提出要求,明确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按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二是新增在杭大学生门诊医保统筹的规定。

  但考虑到与现行政策的衔接,门诊医保待遇从明年9月1日起实施。

  三是新增新生儿参加及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时间的规定。

  新生儿出生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四是调整城乡医保住院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

  将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调整至18万元。

  五是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的报销比例,同时也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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