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慢性病门诊可以报销,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每人每年1100元,建国前老工人待遇近年多次上调……“我为《政府工作报告》建言献策暨2013年‘为民服务实事’征集意见”部门回复中,有诸多不少令人振奋的好消息。
参保职工大病、慢性病门诊可报销
市民反映:医疗费只有住院才能得到一定比例的报销,门诊费用却不能报销,建议采用北京、天津等地的医改模式———在固定门诊补贴费用外,当职工的非住院医药费超过固定补贴时,按一定比例报销。
市人社局回复:参保职工门诊能享受到的待遇除个人账户金外,还有门诊大病和慢性病待遇,凡是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都可以申请认定,以解决门诊负担较重的参保职工的经济困难。其中大病16种,慢性病21种,基本涵盖了困扰参保职工的常见病、多发病。大病患者的门诊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由统筹基金按85%支付,尿毒症患者的门诊血液透析费用、腹膜透析费用及器官移植后服用环孢素A的费用在上述基础上再提高10%。
在职职工在一个医疗年度即一个自然年度内,因病每次住院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根据医院级别实行分段累进制报销。退休人员再提高5%。一个医疗年度,支付住院费用、统筹病种(大病、慢性病)门诊费用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8.5万元。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大额救助金按90%支付,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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