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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将犬伤患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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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今年10月1日起,犬伤患者只要符合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在犬伤处置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犬伤所发生的伤口处置、注射人用狂犬疫苗的门诊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将按每人最高不超过200元的标准限额支付。

  记者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10月1日起,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被犬只咬伤后可按规定享受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成都市人社局负责人介绍,目前在狂犬病发病死亡的人群之中,绝大部分人员未接受过狂犬疫苗注射,除了一部分人主观上不够重视之外,还有很多是因为经济原因。成都实施的这项惠民新举措,对于减轻犬伤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促进狂犬病防治等具有积极作用。

  从今年10月1日起,犬伤患者只要符合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在犬伤处置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犬伤所发生的伤口处置、注射人用狂犬疫苗(含疫苗费)的门诊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将按每人最高不超过200元的标准限额支付。

  此外,为配合犬伤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政策的出台,成都市卫生局已经向社会公布了全市375家犬伤处置费用医保报销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犬伤处置医疗机构的城乡“广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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