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呼和浩特市医保经办人员介绍,部分单位不能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预缴保险费,造成当期欠费现象发生,影响了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不能即时结算参保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
除以上3个难点外,部分定点医院没有及时做医疗网络的接口,参保人员基础信息数据流量过大造成网络运行慢或暂时中断等也是不能即时结算的原因。
2011年后,呼和浩特市医保中心针对社平工资发布较晚的情况,协调医院对欠缴当年医疗保险费要住院的,实行暂时挂账,待参保人员缴费后再结算费用,保证了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但对于多次住院的参保患者就无法解决即时结算的问题。医疗费用不能即时结算,医院有困惑,患者有怨气,同时也打乱了我市医保业务经办秩序,造成了年底结算工作的积压。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的前提条件是参保单位必须及时足额缴费,主动办理单位职工的核定缴费工作,共同做好医疗费用即时结算,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快捷、方便的就医通道,全面实现医疗费用的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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