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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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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了解,江宁区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正式推行,根据这一政策,参加江宁区新农合的农民,如患上大病,在新农合报销基础上,自负部分费用如果超过1。5万元,还可以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宁支公司进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个人保险金额最高达到100万。
   8月8日,江宁区卫生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宁支公司联合举行了2013年上半年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理赔兑现仪式。
 
  据悉,上半年,江宁区共有519名新农合参保大病患者获得了186万元的理赔款。
 
  当天,江宁区江宁街道司家社区胡兴忠激动地领取了10700元的大病补充医疗保费理赔金,胡兴忠一家五口人,全家每年都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2011年3月,妻子经医院检查确诊患肺癌晚期,当年治疗费用为10万多元,新农合报销6万多元,2012年治疗费用为11万多元,新农合报销7万多元。今年上半年,治疗费达到9万多元,新农合报销6万多元,大病补充医疗再赔付医疗费用10700元,极大地缓解了家庭经济压力。
 
  胡兴忠表示:“新农合充分体现政府对老百姓的关心,现在又有了大病补充,更是提高了家庭的保障水平,家庭承受的医疗费用进一步得到了缓解,感谢政府和中国人寿对大病家庭的关心”
 
  兑现仪式上,江宁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王心亮主任透露,为了更大程度地为农民减轻经济负担,江宁区实行大病保险基金统筹,按照参合农民每人20元的标准,全区的筹资总额为800万元。
 
  不同于传统新农合的是,这种大病保险是通过政府出资在中国人寿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运作,中国人寿的加入,让患者可以享受到更宽泛的医药费用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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