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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全面实行城镇医保统筹 城乡医保补助提高至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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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4月23日,四川省人社厅对外公布做好今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一揽子计划,包括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提高到人均380元;城镇居民医保(含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推进异地就医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等。

  4月23日,四川省人社厅对外公布做好今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一揽子计划,包括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提高到人均380元;城镇居民医保(含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推进异地就医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等。

  省人社厅相关人士介绍,根据人社部统一部署,今年我省全面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收统支的市(州)级统筹,明晰市(州)和县(市、区)的责任。尚未实行统收统支的市(州),到年底都要实现政策制度、基金管理、经办服务规程、就医结算、医保信息系统“五统一”。我省将加快推进医保城乡统筹,未实行城乡统筹的地区要积极开展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研究,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医保城乡统筹工作计划。

  我省稳步提升医保待遇。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从320元/人提高到380元/人,个人缴费水平同步提高30元,平均达到120元/人。城镇居民医保(含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从以前的71%左右提高到75%左右,进一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

  为方便参保人员就医,我省将扩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院的范围,实现省内异地住院费用即时结算。推进异地就医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工作,并探索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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