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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医保门规病种起付线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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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自4月1日起,山东济南市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以下简称“门规病种”)管理作出相应调整完善,35种门规病种按治疗特点划分为四类,其中属于Ⅰ类病种的恶性肿瘤的治疗、精神病等4种大病取消起付线,其他3类病种按医院级别设不同起付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设起付标准。
  据统计,三级医疗机构中,2012年参保人发生医疗费用低于3000元的占52.5%。大部分患者病情稳定,治疗规律,低级别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全可以满足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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