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横县回复人民网网友留言督导小组发来回复,表示根据《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慢性病)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城镇参保居民因患门诊大病(慢性病)需门诊治疗的,须提供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疾病证明书以及有关病史的资料。但鉴于横县没有二级以上精神病专科医院(横县六景第二卫生院是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经请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横县参保人可以凭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和有关病史资料到县医保中心办理门诊慢性病卡,然后持卡到六景第二卫生院就诊取药。
1、【留言主题】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报销问题
【留言内容】2012-9-20
尊敬的林书记:
你好,在这个领导的留言板上看到了对《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报销问题》的回复,欣慰,领导能关心民生问题。
但是到今天我去办理,刚开始心想远一点也没关系,主要是可以门诊拿药就可以,可是医保中心的人员回复是:六景第二卫生院是乡一级别的医院,不是二级医疗机构,不能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慢性病)实行定点医疗”。简单的说:住院报销是可以,但不能门诊拿药,由于没有资质。也了解到疾控中心是在前段时间开始办理上医保系统的手续,只能希望有关领导能尽快的促进这一方便群众的医疗保障体系尽快建立,方便群众选取更好、更方便的医院就诊(说实话有些有关医疗机构的利益关系,所以不想上医保系统,怕申报只是敷衍了事,现在只能希望有关领导督促尽快建立医疗保障体系)
【回复意见】2012-10-15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根据《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慢性病)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城镇参保居民因患门诊大病(慢性病)需门诊治疗的,须提供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疾病证明书以及有关病史的资料。但鉴于我县没有二级以上精神病专科医院(横县六景第二卫生院是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经请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县参保人可以凭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和有关病史资料到县医保中心办理门诊慢性病卡,然后持卡到六景第二卫生院就诊取药。
如您需进一步了解,可向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咨询。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7210095。
感谢您对我的信任!(横县回复人民网网友留言督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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