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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社保基金局提醒 申请特殊病种须补充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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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8月1日起,中山市调整了社会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肾病综合征、强直性脊柱炎被纳入了特殊病种的范围。
  提醒三

  病种三日内获得认定并即获报销

  对于参保人来说,在申请特定病种或者特殊病种的申报,有哪些需格外留神呢?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疗保险科的工作人员表示,既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又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符合病种认定标准的,可同时申请特定病种和特殊病种医保待遇。特殊或特定病种责任医生由医院上报后,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备案,特殊或特定病种的认定标准是享受医保待遇的准入条件,不等同于疾病的诊断标准。

  参保人提交所需资料到社保局医保科前台审核;符合认定标准的,给予登记备案,登记备案三日内进行核定。自核定之日起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统筹待遇或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提醒四

  异地定居门诊费每半年报销一次

  对难以判断是否符合认定条件或异地定居(工作)人员的,可提供相关资料给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组织相关医疗专家界定,在接到完整申报资料后2个月内给予答复。

  已登记特殊病种并办理异地居住和长期异地工作的参保人,门诊就医须在已选定的异地定点医院。其门诊医疗费用每3~6个月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门诊专用病历、门诊医疗收费票据原件、门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商业银行存折等相关资料,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可将资料邮寄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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