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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我国儿童医疗保障体系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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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我国多种医疗保障体系并存,却缺失了1.35亿未成年人。目前,在一些城市开展了18岁以下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以社会互助的形式来缓解大病给患儿家庭带来的困难,总结出了一些值得借鉴和推广的做法。

  关于建立我国儿童医疗保障体系的提案

  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第1185号

  案由:关于建立我国儿童医疗保障体系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分别研究办理

  提案人:农工党中央

  主题词:儿童医疗

  提案形式:党派

  内容:

  在我国多种医疗保障体系并存,却缺失了1.35亿未成年人。目前,在一些城市开展了18岁以下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以社会互助的形式来缓解大病给患儿家庭带来的困难,总结出了一些值得借鉴和推广的做法。但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遵循社会互助共济原则,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而没纳入国家医疗保障体系,其发展受到多方面因素的限制。

  一、我国儿童医疗保障现状及问题

  1.目前我国未成年人医疗保障处于真空状态

  五十年代初,我国就建立了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两种形式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在农村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这些制度中,未成年人作为职工或农民的子女也同样享受医疗保障。这种制度在保障职工、农民及其子女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原有的城镇职工子女所享受的“小劳保”和农民子女享受的合作医疗逐渐消失。使我国的未成年人目前处于国家医疗保障体制之外,不少家庭因无力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用而放弃孩子的治疗,致使孩子丧失生命,仅有少数孩子在媒体的呼吁下,以社会各界捐款的方式得到救助。

  2.少儿互助金应时而生但困难重重

  面对广大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需求,我国一些城市陆续开展和正在开展针对大病患儿的互助救助行动。如:自1996年9月起,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成立,该基金是由上海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委员会、市卫生局共同成立的以互助共济为初衷的公益性事业。北京市在2004年也开始实施了“0-18岁婴幼儿、中小学生住院医疗互助金”。2005年全市18个区县全部开展了“少儿互助金”工作,参加人数覆盖率已达72%以上。

  少儿互助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患儿家庭的经济困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是由于“少儿互助金”是由红十字会主办,而红十字会只是一般性社会团体,使得少儿住院基金缺乏行政机关强有力推动的制度保证。因此,“少儿互助金”到底能撑多久,难以预料。特别是“看病贵”构成了互助金的沉重负担。另外,一些商业保险公司利用学校只重视学生人身意外伤害的心理,向学校出售意外伤害险的同时,捆绑销售医疗保险,或者利用回扣促销医疗商业保险,降低了学校组织加入少儿互助金的热情。

  3.未建立保障体系和互助体系的地区孩子“看病难看病贵”现象十分突出

  目前,我国大部分省市未建立儿童医疗保障制度和互助制度,儿童患大病后家庭要承担全部费用,这对于工薪阶层,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低收入人群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由于无力支付巨额费用,不少家庭被迫放弃了治疗;也有不少家庭被迫将孩子丢弃在医院或公共场所,以此引发公众关注;医疗欠费现象也十分严重。

  二、建立我国儿童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议

  1.从贯彻基本国策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建立儿童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性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大多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孩子就是全家的快乐和希望。一个孩子患了大病,往往会波及多个家庭。患儿亲属不仅在精神上会遭到重创,而且在经济上还要承受沉重的债负。现在对许多疾病已经有了切实可行的治疗手段,但患儿家庭往往因为没有足够的资金而放弃治疗。挽救一个孩子的生命,可以给几个家庭带来欢乐。建立儿童医疗保障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之一。

  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要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因此,应充分认识到建立0-18岁儿童的医疗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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