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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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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加强和规范杭州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了《杭州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并已于4月1日开始实施。

  二、个人账户的使用管理

  个人账户包括当年资金和历年资金。当年资金是指当年度内预设的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及在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购药费用。

  历年资金是指历年累计结余的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内,按规定应由个人自负或自理的普通门诊、规定病种门诊和住院医疗费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购药的费用。

  关于《杭州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的完整内容可上杭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上政策法规内的医保政策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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