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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住院患者减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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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威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指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本市非从业城镇居民,通过个人、政府等多方筹集建立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资金,用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制度。目前,城镇居民医保成年居民筹资标准为300元,未成年居民为90元。

  “4年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城镇居民缴费标准保持较低水平,而报销标准一再提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老年居民每人每年缴费180元,一般居民缴费230元,成年居民中的城镇低保和重度残疾人缴费40元,未成年居民缴费30元,未成年居民中的城镇低保和重度残疾人缴费10元。

  来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已有43万居民缴纳了城镇居民医保费。

  政府补贴标准连年提高

  作为一项惠及民生的工程,为了让更多居民有能力享受城镇居民医保,我市出台了由政府补助与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制度,且政府补助部分高于省政府规定的标准。为此,市政府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用于推动统筹城乡医保体系建设,不断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

  据介绍,2008年,我市城镇居民医保获省、市、县三级财政补贴共计2121万元,2009年增至2697万元,2010年,这一额度达到3748万元。4年来,在个人缴费标准不变,市政府不断加大补贴力度的同时,2009年将大病救助、2010年将孕检纳入保险范围。

  据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财政资金投入的不断增大,城镇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的逐年增加,参保居民享受到越来越高的补助额度。

  2008年和2009年,财政补助标准按不同人群资金承担能力分为三个不同的等级,对弱势群体加大资金保障力度,2008年,城镇居民医保的平均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73元;2009年有所上升,为每人每年87元。2010年,这一标准提高到120元,其中,省级33元,市级17元,县级70元。

  4月8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政策,城居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在去年每人每年120元的基础上,有望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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