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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镇居民医保异地就医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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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市实施了医保新政策,参加医疗保险的人群,每年开始可以同时享受门诊和住院报销;异地报销医疗费用的人要先申请;而免费参加医疗保险的涉及八类人员,包括生活困难的以及残疾人等;对于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跨年住院治疗,医疗费按年度分开计算。

  四是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治疗的。

  连续参保方可报销门诊

  居民提问:参保中断缴费一年,接续上之后影响报销待遇吗?

  答:城镇居民医保中,对享受门急诊报销还有特殊规定,即参保人员缴费一年以上,并且继续连续缴费的,才能报销门急诊医疗费;如果有中断参保缴费,则暂不能享受门诊报销。

  对于符合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群条件者,持本人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12月31日。而当年刚符合参保条件的,即视为连续缴费,参保后即可享受门诊报销待遇。

  跨年住院医疗费分开累加

  居民提问:跨年住院,报销封顶线是累计享受一次还是两年分开算?

  答:对于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跨年住院治疗,医疗费按年度分开计算。即当年12月31日前(含)发生的费用与当年医疗费累加,次年1月1日起发生的费用则与次年医疗费累加。而住院报销最高限额,按两个年度分别享受。

  居民医保可与医疗救助同享

  居民提问:参加居民医保后,还能再申请享受其他医疗救助吗?

  答:享受低保和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参保人员,在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符合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条件的,还可向民政部门继续申请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符合参保条件的优抚对象,在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还可经原渠道按规定享受优抚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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