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有关办法,珠海市27万多在校、在园未成年人(包括外来工子女7万多人)每人每年缴费数十元便可享受“社保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的医疗待遇。同时,珠海市各大专院校在册学生也可以院校为单位参照本办法参加保险。
据《珠海特区报》报道,此次出台的《办法》完善了珠海市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填补了珠海市未成年人无医疗保障的空白;同时开创性地将全市外来工子女纳入保障范围,免除了外来工在珠海生儿育女的后顾之忧,其实施将涉及到近30万未成年人的利益。
此次《办法》保障对象的范围十分广泛,基本全面覆盖了珠海的未成年人,对象主要包括两类:
(1)本市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及各类幼儿园在册的学生及儿童。
其中非本市户籍的在册学生及儿童,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随同父母在本市生活;二是父母任一方应当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是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投资人或个体工商户。
(2)本市户籍不在校、未入园的未成年人。另外,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大专院校在册学生,可参照本《办法》规定,以院校为单位参加未成年人医疗保险。
120元可享受门诊病种+住院保障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
根据《办法》规定,参保实行个人定额缴费,财政定额补贴的方式,缴费水平比较低,并能够给参保人较大的保障。据悉,参保人将按每人每年定额缴费90元,市、区财政补贴30元。本市户籍“低保”家庭参保人个人不缴费,由市、区财政全额补贴。
已参加本市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人个人每年定额缴费45元,财政补贴15元。参照本《办法》参保的大中专院校学生不享受财政补贴。在校在园学生由所在学校和幼儿园统一办理参保手续。不在校、未入园的本市户籍参保人由其父母持户口簿等相关资料到所在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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