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收入分配的角度看,上述思路就不再适用。对于低收入群体而言,即使是门诊费用,占其收入的比例也是可观的,如果医疗保险不报销门诊费用,则其医疗负担仍然比较重。另外,住院治疗除了医疗费用外,还包括保险不负担的其他费用,如家人陪护发生的费用和误工成本等,因而低收入群体选择住院治疗的概率也比较小。如此,住院服务对象更多集中在较高收入群体,医疗保险的使用者主要是较高收入群体,由此出现穷人补贴富人的情况,或者穷人从政府补贴中获益十分有限。
门诊和住院都补偿更好
我们采用“中国健康和营养调查” 中2000-2004年的农户数据,按收入分成五等分组,可以看到医疗负担呈现累退趋势,最低收入组四周医疗费用占家庭人均年收入比为48.7%,最高收入组这一比例为5.3%。我们采用灾难性医疗支出发生率这一指标衡量医疗保险对减轻医疗费用的作用。灾难性医疗支出指医疗负担超过一个临界值的情况,给定样本中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的人所占的比重即为灾难性医疗支出发生率,这一临界值一般占消费或收入的10%-25%。
比较门诊及住院费用均补偿和不补偿门诊只补偿住院费用这两类方案,将灾难性医疗支出的界定标准设定为10%。模拟表明,门诊和住院均报销55%与只报销住院费用的80%相比,两个方案的政府财政补贴成本类似,前者略小于后者,但前者却可以使得灾难性支出发生率多下降4个百分点,从没有医疗保险时的46.1%下降到28.6%,这是因为报销门诊费用能够进一步降低低收入群体灾难性医疗支出发生的概率。更多模拟表明,门诊和住院都补偿的模式优于住院补偿模式。
就中国的情况看,现阶段医疗保险的报销比率并不高,尤其是新农合,只有30%-40%,而且还有封顶线,此时道德风险并不是最主要的问题。医疗保障制度报销规则的设计应该更多考虑公平,满足低收入群体的医疗消费需求,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而非照搬国外研究的结论,单纯从效率角度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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