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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家庭理财规划 合理安排医疗险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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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专家们对于家庭理财规划的建议中,医疗保险从来都是被列为理财的重中之重。如何合理安排医疗保险,才能既做好理财规划,又为自己的健康做好保障呢?下面就为你详细讲解。

  如何合理安排医疗险

  “我这次住院花费了这么多钱,当初选择的住院保险金给付比例也是100%,为何A保险公司只赔给我400多元钱?是不是他们算错了?”

  家住上海的夏女士最近拿着自己的一份《理赔通知书》和相关理赔材料困惑不已,因为她对其中的理赔金数额产生了很大的疑问,希望相关专家能帮忙算一算。

  数万元住院费只赔几百元?

  专家仔细查阅了夏女士的住院医药费发票、住院病人费用明细清单、理赔给付记录等,才发现,原来夏女士这次感觉“吃亏”,错并不在保险公司计算错误,最主要的还是她自己“多”投保了一份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

  夏女士曾于2006年7月和2006年9月初分别在A保险公司和B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型保险,有效期均为一年。

  今年5月9日,夏女士因为急性肝炎住进了医院,一直到6月6日才出院,期间共花费了38000多元医药费用,其中自费25252元,个人自负(现金支付)2372.63元,个人账户支付920.67元,统筹支付9924.09元,附加支付0元(这些项目明细我们通常可以在发票的下半部分找到)。

  出院后,夏女士首先去了B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共获得2837.29元保险金补偿。随后,夏女士又将原始发票等凭证交给了A保险公司申请理赔。A保险公司给出了456.01元的理赔结果。但这样一个数据,让夏女士有些失望。毕竟,在这次住院过程中,家里已经付出了不少的花费,本以为有了医疗险可以获得部分补偿,但这样一个比例的理赔结果,让她觉得有些不好过。

  两处投保导致“理赔重叠”

  原来,夏女士从A和B两家公司购买的这两款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刚好都是补偿(报销)型的,且两份保险的保险责任中都明确规定“以医保承保范围的费用为补偿标准”,也就是说在这两款产品中,社保范围内无法报销的费用保险公司也不再进行补偿。体现在夏女士的案例中,就是发票中表明“自费”的25252元在理赔中将被剔除。

  而且,由于费用补偿(报销)型的医疗保险,在理赔实务中遵循损失补偿和不可重复报销原则,因此产生了几个特别关键的理赔点。

  一是社保统筹支付和地方医疗附加支付的那部分,由于已经通过社保和地方医疗统筹基金直接支付掉了,因此商业保险也不再支付。否则,这样就可能产生病人通过生病住院“赚钱”的问题。体现在夏女士的案例中,就是统筹支付的9924.09元将在理赔前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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