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8周岁以上城镇居民每人每年250元,其中个人只需缴纳50元,各级财政补助200元。
(二)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以及在校学生每人每年210元,其中个人只需缴纳10元,各级财政补助200元。
(三)低保、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需缴费,参保后各级财政将承担其费用。
六、新参保居民的待遇等待期如何规定的?
答:新参保居民6个月后享受居民医保住院待遇,24个月后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七、参保居民每年应在什么时间如何缴费续保?
答:每年的10月1日至11月30日为下一年度续保缴费期,参保居民在选定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登记后到指定银行进行缴费续保。
八、参保人员逾期没有缴费,待遇受影响吗?
答:参保后未按时缴费的,视为中断缴费,从中断缴费之日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中断缴费三个月后再次参保缴费的按新参保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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