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曾在2008年2月决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先期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此时,便已明确了“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并轨,建立职业年金弥补差额”的改革路径。2011年7月,人社部发言人尹成基曾表示,人社部正在起草专项的职业年金办法,作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的配套政策。但是,如今这一办法仍未面世。
各试点省市普遍没有明确改革后养老金水平是否变化的预测和承诺,只笼统地提到要建立职业年金,缺乏具体细节和弥补措施,最终致使改革试点进展缓慢。
胡继晔说,美国联邦政府雇员养老金替代率(即养老金占退休前工资收入的比率,包括公共养老金和私人养老金)高于100%,退休待遇非常优厚,但一旦被辞退,这些待遇都随之消失,所以,美国联邦政府的贪污和索贿极其少见,以华人为主的新加坡、中国香港也是如此。借鉴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做法,中国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改革除了建立个人账户之外,还应当普遍建立公务员职业年金、教师职业年金、医生职业年金等补充养老金。
他建议,为保持制度的公平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率和企业职工一致,保持在8%;职业年金应当高于企业,比如可以达到8%~12%,不减少公务员“金饭碗”的含金量,维持公务员队伍稳定,通过“和平赎买”的方法推动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让这一群体能够心甘情愿地接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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